德州市物价局:
你局《关于确定德州市基本药物最高限价(增补)的请示》(德价发〔2010〕38号)收悉。经审核,现对你市基本药物第二批最高采购限价予以批复(具体价格见附件),自2010年7月25日至2010年10月1日执行,请及时公布。
附件:一、国家基本药物德州市第二批最高采购限价(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)
二、国家基本药物德州市第二批最高采购限价(中成药部分)
附件下载.doc
二?一?年七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