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我市医改整体方案和《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(试行)》,本着以满足百姓基本用药需求,同时兼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习惯和医药企业供应情况,依据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,经专家组论证,选定了104个品种148个品规为我市试点机构首批使用的基本药物,请各地遵照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,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(详见附件)
附件下载:关于公布长春市首批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.doc